轉載:瓦舍小品 虎口虎哥

0 個回應 2.19.2008

今天於聯合報刊了篇文章讓我看了是神清氣爽,極為舒坦,作者為馮翊綱;全文轉載如下:

===以下為轉載===
瓦舍小品 虎口虎哥

【馮翊綱】
在台北市忠孝復興路口的任何一角,把汽車暫時在邊上靠一靠,等個人,需要超能力。

嚴格說起來,這麼做是違規的,因為四個角都是紅線,任何情況都不可暫停;黃線則是可以在人不下車、車不熄火的前提下暫停三分鐘。這個路段,是經典的「虎口」,路面是最尖峰的交通熱區,高架和地下,是兩條捷運線的轉運站。兩家同名的百貨公司夾角矗立,創造出川流不息的人潮,行人在這個路口享有專屬跨越燈號,直行車或者轉彎車隨時都在排隊。

我說「超能力」,指的不是飛天遁地,而是得有厚臉皮。我的臉皮不是頂厚,因此偶一為之的時候,心裡很忐忑,靠了紅線邊,車子不熄火,人也端坐在駕駛座上,卡在停車檔,閃著雙黃燈,緊張兮兮。

之所以敢試試,乃是因為同時也有好幾輛車這麼做,「別人也這樣」,是很有力的推託之詞。

停在我前面的那輛車開走。眼前居然有「一亮」的感覺!黃線欸!往前挪一挪,就靠在黃線上了,心情會舒服許多。我拉了排檔,往前滑行……

一輛黑色大轎車(按照某經濟部長的觀點,是輛小車)從快速行駛中突然切向路邊!塞進我正在滑向的空位,並且迅速地換了倒車檔,向後方(也就是我的車頭)擠壓空間;他快,還好我反應也不慢,猛踩煞車,並按了一下喇叭。

按喇叭,各位會開車的朋友都懂,這可犯了台灣人的大忌呀!

那男人下車,灰白而略長的中分頭髮,帥氣堅毅的表情,上身穿著毛料針織的T恤,下身一條淺色休閒褲,高爾夫球鞋,腋下夾著純皮的長方形小包,頸上一條明顯的金鍊子。這是一位典型年過六十,但用了正確方法,使自己看上去不過五十出頭的「哥」。

他非常大聲(我的車窗關著,也聽得清楚)說道:「怎樣!」

前面提過了,我的反應很快,尤其可以快得非常「正確」,我搖下車窗,柔聲說:「您倒車快了些,怕我把您的車碰了,不好意思。」

接下來他的表情讓我有點驚訝,甚至可以說有點「不捨」。他呆住約莫三秒,浮現一種極度失落的神色,像是老虎眼見沒了獵物,賁張的虎鬚都向下垮掉;一場可以預期的吵架或是打架,就這麼憑空消失,在大街上逞逞威風的機會,就這麼隨著另一個「肉腳」的示弱而一去不回……

吵架,我那天沒心情,打架,我從來不參加,我感到一種奇異的抱歉。

哎!別誤會喔!這真的是我的親身經歷,不是在取笑某人的兒子欸!


【2008-02-19/聯合報/E3版/聯合副刊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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